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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治疗癫痫病医院哪家最好最高检:刑事赔偿新标准日赔偿额为142.33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坚持合法性原则和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原则,重点对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溯及力以及新旧法衔接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意见》强调,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但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或者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提出赔偿请求但治疗癫痫病的医院有哪些治小儿癫痫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受理但尚未办结的刑事赔偿确认案件,继续办理。办结后,对予以确认的,依法进入赔偿程序,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办理;对不服不予确认申诉的,适用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作出决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赔偿确认案件,赔偿请求人申诉或者原决定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适用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成都最好的治癫痫专科医院定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一癫痫医院哪里的最还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现就人民检察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但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或者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提出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二、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受理癫痫病哪治疗好但尚未办结的刑事赔偿确认案件,黑龙江最好癫痫病医院继续办理。办结后,对予以确认的,依法进入赔偿程序,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办理;对不服不予确认申诉的,适用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作出决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赔偿确认案件,赔偿请求人申诉或者原决定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适用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三、赔偿请求人不服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生效的刑事赔偿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适用羊癫疯是什么引起的修改前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办理;赔偿请求人仅就修改后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四、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不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作出的赔偿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受理,依照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不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2010年12月1日治癫痫病的医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抗癫中原”公益救助项目走进睢县活动,将大爱延续!,不适用修改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五、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接到不服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以及不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本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不服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仍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

六、本意见自公布之北京治癫痫病好日起施行。